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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過程的點點心得

#警察機關,不知道是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第一句話會是噪音要找環保局 #警察機關會要求被害者,要自行準備錄音錄影檔光碟到警局報案檢舉 #警察機關會回說要三戶(社會=公眾)檢舉,要找環保局測量分貝 #警政署應該成立專頁,說明近鄰噪音不需三戶、不需量測、不限時間,而係以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為要件。不然,只要近鄰噪音的被害者,都要重複提問警政署長信箱,浪費受害者跟警察機關的人力物力 #近鄰噪音,多半樓上吵樓下,隔壁吵隔壁,要去哪裡生三戶???反思,近鄰噪音用"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適合嗎?

訴訟過程的點點心得

#訴狀,被告有幾個就要幾份,可是,證據光碟跟其他原告資料,法院說只要一份 #從遞狀到收到開庭通知約莫一個多月 #從收到開庭通知到開庭約莫一個多月 #法院要求要補的資料,得寫「陳訴狀」給法院,而且照片資料要貼在A4紙上。下次要自己先貼好,因為空白訴狀跟A4紙,都是一張2塊錢

近鄰噪音訴狀範本1

民事起訴狀(排除侵害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案號: 案由: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 XXX 元 原       告 吳大安 男  XX 年 XX 月 XX 日生  身分證字號: XXXXXXXXXX 住址: XX 市 XX 號 5 樓 電話: XXXXXXXXXX   要申請『案件進度線上查詢服務』 電子郵件位址:XXX@gmail.com 原       告 吳大靜 女  XX 年 XX 月 XX 日生  身分證字號: XXXXXXXXXX 住址: XX 市 XX 號 5 樓 電話: XXXXXXXXXX   被       告 現 XX 號 6 樓號承租人 噪○○ 男 ○○年○○月○○日生                     身分證字號: ○○○○○○○○○○                     住址: XX 市 XX 號 6 樓                     電話: XXXXXXXXXX                    相關資料懇請 鈞院協助函查 為請求排除侵害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事: 訴之聲明: 一、              被告不得製造令原告無法忍受之近鄰噪音,不得不法侵害原告居住之安寧,並排除對原告之侵害。 二、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 XXX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三、              願供擔保請準宣告假執行。 四、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          被告噪○○,自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開始不分日夜,不時製造聲響及敲擊聲透過樓板共振。尤其夜深人靜時,不時的巨大聲響與敲擊噪音聲響,顯而易聽,嚴重影響原告全家的睡眠品質與身心健康,遠超出一般人社會共同生活所得忍受之範圍。請參見原告證據 - 錄音錄影檔光碟共 8 張。 原告證據 - 錄音錄影檔光碟 1 之 XXX1.mp4 ,噪音聲於 X 號 6 樓門口清晰可聽,錄影檔 xx:xx 處顯示,當錄影器材離開 X 號 6 樓門口,移向樓梯間時,聲音較小,再度移動回 X 號 6 樓門口時,音量明顯變大,音源